产品要素
信托名称:中原信托 – 安益271期-沈北国营应收账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募集规模:1亿元
信托期限:24个月
起点金额:100万
投资方向:资金用于购买沈北农业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沈北新区财政局的应收账款债权,并最终用于沈北新区民生工程。
发售期:2014年7月
受益人预期年收益率: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9.3%;
300万≤认购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9.7%;
信托收益分配: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到期一次还本及分配最后一次信托收益
信托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及产品特点
一、应收账款确权
中原信托与沈北国营、沈北新区财政局、沈北新区人民政府签订《债权确认协议》,确认沈北国营享有对沈北新区财政局的债权并确认债权余额,确认该笔12 亿的债权真实、准确、合法、无争议。
二、溢价回购
沈北新区财政局同意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人转让债权,明确溢价回购、本金回购款的支付金额等要素。信托到期,由沈北国营支付剩余的溢价回购款和本金回购款。
三、债务人支付债务
如果沈北国营无法按期支付溢价回购款和本金回购款,则由应收账款债务人支付相关债务,确保信托金退出。
四、项目所在地优越
沈阳是辽宁的省会,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科教、军事和商贸中心,东北的第一大城市,地处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2013 年GDP 达到7223.7 亿元。沈北新区为政府重点政策扶持及经济发展区域。
相关主体介绍
1、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中原信托成立于1985年,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专业信托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2.02亿元,控股股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全资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原信托2007 年被《证券时报》评为最佳区域理财机构;2008年被《大河报》评为中原地区最具价值信托金融机构;2009 年,中原信托外部网站荣获“最佳信息披露奖”;2010年,获得“中国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奖项;2013年,荣获金融时报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主办的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年度最佳稳健增长信托公司”、证券时报“优秀理财管理团队”、大河报“2013中原十大活力金融企业”等奖项。截止2013年末,中原信托累计管理信托财产2858 亿元,按时足额交付到期信托财产1683亿元,累计向客户分配信托收益187 亿元,实现信托本金、收益足额交付率100%,全部到期信托项目均实现信托目的。公司主要股东包括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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