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要素
信托名称:中江国际信托 – 银象151号江苏泰州核心港公司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募集规模: 1.5亿元
发售期:2014年2月
信托期限:24个月
起点金额:100万元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为:
用于投资江苏泰州市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对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总额不高于1.8324 亿的应收账款债权和该应收账款的孳息及其所有从权利。
受益人预期年收益率:
◆ 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受益人预计年收益率9%
◆ 300万元≤认购金额,受益人预计年收益率9.5%。
信托收益分配: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及分配最后一次信托收益。
信托受托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资金保障措施
◆ 房产抵押
本信托计划由抵押人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公有资产管理中心提供合法房屋所有权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进行抵押担保。根据房地产经纪评估总价值为3.06 亿元,抵押率为50%。
◆ 连带责任担保
泰州市临江港口开发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该公司成立于2004 年5 月,股东是泰州市高港区国资委和财政局,主要经营港口、码头开发,仓储物流园开发管理;规划总面积55.9 平方公里,拥有长江中下游地区最具开发潜力的深水岸线24.2 公里(可供建设5 万吨级港口泊位25 座)和广袤的内陆腹地。
相关主体介绍
受托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隶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的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注册资本为11.56亿元人民币。截止2012年末,累计管理信托财产突破4000亿元,累计交付信托财产2638亿元,开发了政府公用事业、银信合作、证券投资等多类信托产品。到期信托财产全部如期足额交付。公司主要股东包括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财政厅、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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