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纸黄金?纸黄金业务介绍

  • 330
  • 阅读模式

纸黄金是又称“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年年会上正式通过决议创设的一种帐面资产,目的在于增加国际储备手段,以调节国际收支逆差。特别提款权在创设初期,是用黄金定值的,每单位含金量相当于美元贬值前的含金量0.888671克。

黄金非货币化以后,于1974年7月1日改为16种货币定值,1980年改为5种货币定值(包括美元、日元、西德马克、法国法郎和英镑)。虽然特别提款权已经和黄金不再有任何联系,但“纸黄金”的名称却沿用下来。特别提款权不同于普通提款权,它是基金组织创设的帐面资产,没有发行基金,但按基金份额进行分配,分配后不必偿还。特别提款权仅用于政府间的结算,支付国际收支逆差,而不能用于贸易或非贸易支付。当一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用分配到的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顺差国换回所需要的货币,待国际收支好转后,须将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予以复原.

纸黄金是虚拟黄金

其价格定位是根据某一品种的黄金,兑换为人民币的价格。 参与纸黄金交易实质是一种虚拟的交易,可以看成是黄金市场交易的一种衍生交易。 参与纸黄金交易的多头和空头在真正的黄金交易市场中不起一丝作用。

纸黄金的详细操作和解释

"纸黄金"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帐面上买进卖出黄金赚取差价获利的投资方式,即使是没有尝试过任何黄金或汇率交易的人,入门也相对容易,只要掌握一些交易技巧并关注市场进展就能有所斩获。

纸黄金属于交易类产品,其操作和报价类似汇率宝,虽然黄金市场也有风险,但相比多变的汇市却要稳定和容易掌握得多。上海中行于2003年11月推出的"黄金宝"就属于纸黄金业务,投资者可根据"黄金宝"牌价,通过柜面、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及自助理财终端,直接买进或卖出纸黄金。与实金相比,纸黄金全过程不发生实金提取和交收的二次清算交割行为,从而避免了黄金交易中的成色鉴定、重量检测等手续,省略了黄金实物交割的操作过程,对于有"炒金"意愿的投资者来说,纸黄金的交易更为简单便利,获利空间更大。

与黄金挂钩型汇率理财产品是又一项新型投资工具。其收益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投资期内黄金价格波动越小,投资者的收益率越高。适合投资风格较为稳健,并且有汇率理财需求同时又对近期金价走势有所判断的投资者。还是以市中行为例,前不久该行推出了新一期的汇聚宝,其中"美元金易求金"的产品收益就与国际金价挂钩,假设在投资期内的某一天,当每盎司黄金价格处于415美元-450美元之间时,那么当天客户就有年率5.00%的收益;即使黄金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只要金价还维持在每盎司405美元-470美元之间,客户当天仍然能获得年率2.50%的收益。

随着中、农、工、建四大银行相继拿到黄金执照并纷纷推出花样多变的黄金产品参与竞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让普通投资者感到无从下手。市中行有关专家建议投资者不妨货比三家,在选择产品时可以参考这样一些因素。

纸黄金报价方式:目前已经开办黄金业务的银行在报价上一般采用两种方式:按国内金价报价和按国际金价报价。按国内金价报价,银行参照交易所黄金价格、市场供求情况及国际黄金市场波动情况等多种因素再加上银行单边佣金确定买卖双边报价;而按国际金价报价,银行中间价就是国际金价折合成人民币的价格,银行在此基础上加单边佣金形成报价。采取国际金价报价方式的优势在于,投资者能实时的以如中国黄金网黄金短信等方式查询到国际金价及走势,获得报价信息的渠道更有保障。

操作方式:办理纸黄金业务的手续并不复杂,以市中行为例,投资者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柜面开立活期一本通(长城电子借记卡),就能按照牌价直接进行纸黄金买卖。到目前为止,市中行的"黄金宝"业务已经实现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自助终端交易功能,通过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投资者还可以选择"挂篮子"方式设定预约价格买入或者抛出。投资者只需拨打一个电话或轻击鼠标,就能足不出户轻松"炒金"。

优惠措施:目前开办纸黄金业务的银行都收取0.5元/克的单边佣金。中行对大额交易提供优惠,一般购买1000克(含)以上纸黄金,银行收取的单边佣金为0.45元/克,5000克(含)以上为0.4元/克,10000克(含)以上为0.35元/克。

虽然投资纸黄金被视为投资者进入国际黄金市场的最直接途径,它使得投资者无需持有真实黄金,只凭一纸帐户就可自由进行黄金交易,但投资者也不能完全无视风险的存在。由于目前开办黄金业务的银行都收取0.5元/克的单边佣金,投资者在买卖黄金时应该计算好投资成本,只有当黄金价格上涨了1元/克时才有利润出现。投资者切忌盲目跟随市场波动频繁进出,否则不光承担市场风险,单黄金来回买卖的手续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 扫描以下微信二维码
  • 获取更多精彩资讯内容
  • weinxin
  • 扫描以下微博二维码
  • 获取更多精彩资讯内容
  • weinxin
JiuYan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10:30:25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jiuyancf.com/archives/8136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