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选择信托产品最重要的考量无外乎产品的收益率、风险和期限。
目前在“刚性兑付”的背景下,融资类信托的收益率主要与产品期限和投资起点有关,不同公司发行的不同项目之间比较接近,因此对产品风险的考察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信托产品的风险由信托公司全面负责,包括尽职调查、产品准入、风险控制、风险事件处理等各方面,因此在选择信托产品时,信托公司的风控水平与实力最为重要,其次是融资方的信用水平和产品结构等因素。最后,产品期限的选择将主要与投资人的资金配比和流动性需求有关。此外,期限较长的产品通常面临更高的流动性风险,收益率相对较高。
首先,在信托兑付风险升级的情况下,建议投资人选择风控相对较严、实力相对雄厚的央企背景信托公司。虽然信托产品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发生概率很低,但个别信托产品仍然可能出现偿付问题,信托公司的选择非常重要。通常来说,央企背景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较低,其股东对集团声誉比较看重,有意愿而且有能力提供资金和资源方面的有力支持。相对于民企背景的公司,其信托经理激励机制的市场化程度通常较低,产品风控相对严格。而产品收益率基本与市场持平,因此风险调整后收益相对较高,建议投资人重点关注。
其次,融资类集合信托的融资方通常属于高风险领域,建议重点关注大中型国企背景的融资企业。信托产品融资方的信用风险是决定该产品信用风险的关键因素。一般来说,大中型国企背景的企业经营稳定性较高,资金实力较强,因此抗风险能力较强。特别是在经济持续低位运行的环境中,国企背景将体现出相对优势,企业还可以有效借助集团的资源优势,实现资金的腾挪和风险的化解。
最后,产品期限方面,建议选择1.5年期左右的中期品种,兼顾收益、风险与流动性。2012年以来,1.5年期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接近2年期,与1年期的利差较大,且收益集中度较高。同时,1.5年期产品流动性适中,风险则显著低于更长期限品种。特别对多期限品种而言,由于企业资金将优先用于偿付较早到期的份额,最后到期的份额一般较高,兑付风险也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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