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央行联合银监会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的具体条件、程序及主要业务监管要求。这也意味,相关机构接下来就可以开始正式申请银行卡清算牌照了。
此前,万事达和VISA等国际卡组织、支付宝、以及工行等都表露过,如时机成熟,有意愿申请银行卡清算牌照。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全面开放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施市场准入管理;2015年7月,央行发布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发现,除了对部分细节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外,正式的《办法》改动并不大。比如资本金门槛,延续了此前国务院《决定》的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出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
《办法》的发布,让机构进入银行卡清算市场放有了明确的参考办法,也意味着此前一家独大的中国银联将迎来竞争对手。
明确相关具体指标
《办法》中明确提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出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
此外,《办法》对任职人员资格也提出了要求,“银行卡清算机构50%以上的董事(含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专业知识,5年以上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的从业经验和良好的品行、声誉,以及担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而《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则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专业知识,3年以上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的从业经验和良好的品行、声誉。
央行相关人士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同时明确了不得担任银行卡清算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要求可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达到合规管理、专业履职的基本要求,有利于银行卡清算机构提升经营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注册资本和任职人员的资格的要求在此前的文件中也有所提及,《决定》对相关内容规定的更加具体和详细。对于门槛的设定,业内人士认为并不算高。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此前表示,支付清算是国家金融基础设施,关乎亿万持卡用户的信息安全与国家金融稳定。需要建设自己的规则与标准、自己的网络,需要联合发卡机构发行自己品牌的银行卡;还需要强有力的国际网络。
《办法》还对清算机构业务提出“专营要求”,要求银行卡清算机构应是专门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企业法人。已开展其他业务的,要求其在开业申请前完成相关业务的剥离。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这有助于有效隔离业务交叉风险,并能够确保银行卡清算机构在银行卡产业中的独立性,促使其发挥居间协调作用,维护产业各方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银行卡清算市场有序放开
此前,我国境内的银行卡清算组织只有中国银联一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6日,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将会调整。
实际上,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银行卡刷卡收单的费用标准一直是按照发卡行、收单机构、清算机构7:2:1的方式收取。也就是说,在刷卡机构的手续费中,发卡行收取其中的70%,收单机构收取20%,而剩下的10%则属于清算机构,也就是中国银联。
清算市场的放开,准许其他机构进入清算市场,也意味着清算机构的选项不再是一家,银联也面临着竞争。
对此,中国银联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支持并坚决执行国家关于放开和规范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的相关决定。作为市场化的商业主体,中国银联将与其他银行卡清算机构在同样的监管条件下,依法合规开展平等的市场竞争。
董希淼表示,市场竞争不是闹着玩的,新的市场主体出现,当然会对银联带来一定冲击。但是,那些已经开始和即将到来的竞争,并不会严重削弱银联。对于摘掉“垄断”帽子的银联,反而能够在竞争中更加商业化,通过竞争改进服务、提升效率,在开放中更好发展。
此外,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表示,《办法》出台后,人民银行将有序开展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的受理和审核工作,逐步建立银行卡清算服务市场化机制。未来将实现国内银行卡清算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稳步形成多个银行卡品牌同台竞争的市场化格局,为产业各方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银行卡清算服务,带动银行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办法》,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准入分为筹备和开业两个阶段。
申请人提交筹备或者开业申请材料后,央行将在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而筹备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备工作,筹备期间不得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申请人应在筹备期届满前提出开业申请。开业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将同时获发开业核准文件和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并应当在6个月内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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