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一、延续主动出击、灵活配置、随市场热点转化的操作特点
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稳健理财将主动调整目前的仓位配置,积极追寻市场的热点投资方向,在积累稳健收益的同时,获得市场热点的超额收益。
二、坚定方向—中期投资方向调整为以“新股+信贷资产”为主
中期市场中,随着新股发行的频率加快,市场的资金将逐步转向以新股为代表的打新投资中,同时随着中短期利率的抬升和未来遏制通胀的冲动,债券市场将进一步受到打压,而信贷资产投资随着利率进入到升息周期内将成为市场永恒的话题,稳健理财将在至少半年的时间内紧紧围绕“新股+信贷”投资的主题开展投资。
三、整合优势—整合行内资源,集中优势兵力打新
利用我行在打新产品中的传统优势,集中账户和资金资源,利用特殊打新渠道,成为目前我行主要打新产品,充分将产品中可用资金发挥最大效力,获取较高收益。
四、抓大不放小—疯狂追逐大盘股收益,适时把握小盘股收益
从过往3年打新股收益率分析,大盘股收益率远高于小盘股收益率,稳健理财将紧紧以大盘股为核心,将资金和账户优势发挥极致,充分把握打新市场的核心收益,为投资者创造超额的收益。
五、进取中不失稳健—当市场发生变化时,客户投资依旧获得稳定回报
由于二级市场风云突变,新股的发行频率会受到监管政策的制约,同时新股溢价会受到二级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时,则稳健理财的安全垫效应将及时体现,客户即使不能获得新股的超额收益,也依然能够享受信贷资产所带来的稳定收益。
六、具体投资策略—稳定收益+超额溢价
1、在资金闲置期间(没有新股上市的时间段)持有较高收益的信贷资产,保持产品稳健特性。
2、在获得大盘股发行信息后,根据投资报告测算新股投资收益率。
3、将新股投资年化收益率与信贷资产收益率进行比较,如高于持有的信贷资产的年化收益率,即存在套利空间,选择进行打新操作。
4、将信贷资产适时转出,获得套利收益。
5、申购新股的资金结束冻结后,转回信贷资产持有。
销售银行 |
中信银行昆明国贸支行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
中等风险(橙色级别),本风险评级为本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本行并不对前述风险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
产品投资方向和特点 |
本产品是中信银行推出的创新持续投资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投资范围包括:金融同业存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投资、新股申购、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式)申购、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优质信贷资产投资和优质信托贷款投资、信托计划优先受益权等。 本产品有如下特点: 1、中信理财专家团队推出的创新持续投资理财产品; 2、高流动性产品:产品每日开放预约申购;每月固定时段开放预约赎回。 |
名义期限 |
1、本产品的名义期限约为6年(产品管理人可视当时的市场情况、产品运作情况延长本产品期限); 2、中信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 |
签约及参与投资条款 |
1、本产品按金额申购,按净值计算份数(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其余尾数不计算)。 2、本产品的申购估值基准日为每周的周一(遇节假日顺延)。 3、本产品存续期间,每周开放申购一次。本产品预约申购日为周一至周日,办理时间为北京时间9:30起至15:00止,预约申购日当天,中信银行有权冻结投资者账户的申购资金,申购交割日(扣款日,t日)为下一周的周一(遇节假日顺延),t+3工作日投资者可查询取得的本产品份额(本产品的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余尾数不计算)和申购估值基准日单位净值。投资者(指理财客户投资者)发出预约申购申请后,可以在本期申购交割日的前一个自然日前(含前一自然日)发出撤销预约申购申请。中信银行将于每周五公布理财产品参考净值(遇节假日顺延),该净值以最近一次公布的申购估值基准日净值为准。 4、投资者(指理财客户投资者)首次申购的起点金额为5万元,追加投资时,增加申购额度按照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5、中信银行保留不接受申购申请的权利。 |
赎回条款 |
1、本产品按份额赎回(本产品的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余尾数不计算)。本产品存续期间,自2009年2月起,每月开放赎回一次,本产品的赎回交割日为t日(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赎回估值基准日为t-4工作日,预约赎回日为赎回估值基准日前的7个自然日,办理时间为北京时间9:30起至15:00止。中信银行将于t-4工作日公布产品赎回参考净值,该净值以最近一次公布的申购估值基准日净值为准。中信银行将于t日公布赎回估值基准日单位净值。 2、中信银行于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公布当月具体的预约赎回期、赎回估值基准日、赎回交割日。投资者(指理财客户投资者)发出预约赎回申请后,可以在本期预约赎回日期间发出撤销预约赎回申请。 3、投资者(指理财客户投资者)每次赎回金额=其赎回份额×当期赎回估值基准日单位净值,该金额于赎回交割日到账。 4、如果当月申请赎回的金额超过该月赎回估值基准日产品规模的10%,中信银行有权延期支付赎回的本金及相应收益。 5、本产品首次开放赎回月为2009年2月。 |
到期日 |
1、本产品名义到期日为2014年12月25日; 2、如遇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本产品按约定策略和投资方向进行投资时,银行有权选择终止本产品。 |
产品编码 |
T13002 |
本金及收益返还 |
1、客户如果当年年末没有发出赎回申请,则于当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T日)支付本产品所对应的产品收益,收益分配估值基准日为T-4工作日。 2、产品到期(或产品实际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本金及收益。到期日(或产品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
计划募集总额 |
计划募集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最低募集额为人民币50亿元。(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最低募集额,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返还客户资金,并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限的权利,可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银行有权视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届时将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 |
购买渠道 |
客户可通过中信银行网点柜面等渠道购买本产品。 |
收益计算方 |
中信银行、中信信托 |
税收 |
理财产品收益个人所得税由客户自行办理缴纳事宜,银行不负代扣代缴义务。 |
提前终止条款 |
1、如遇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信贷政策、信贷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本产品按约定策略和投资方向进行投资时,产品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选择终止本产品,并按约定支付本金、收益后,本产品项下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如遇本产品投资的项目提前终止,产品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3、如产品管理人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资金信托或本产品,受托人于产品部分或全部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信银行支付已得应付信托收益,中信银行在收到信托收益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所得收益划转至投资人指定账户。 4、客户在产品赎回期外无提前终止权。 |
相关费用 |
1、客户无参与费、退出费; 2、固定管理费:0.4% /年,按日计提按年收取; 3、浮动管理费:当产品年化收益率扣除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用后超过3%时,将对超额收益部分按照20%比例收取浮动管理费,按周计提按年收取。 |
质押条款 |
无,不可质押。 |
信息披露方式 |
1、中信银行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于每月15日前公布当月产品预约赎回开放日及赎回估值基准日、赎回交割日(资金到账日)。 2、中信银行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于每月产品赎回交割日公布赎回估值基准日产品净值、累计年化收益率。 3、中信银行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于每周五公布理财产品申购参考净值(遇节假日顺延),并于t-4工作日(t日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产品赎回参考净值。 4、如中信银行决定终止本产品,将于终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在我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5、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查询理财宝卡下参与本产品的具体投资情况,包括:参与份额、参与金额、产品净值、交易委托日期、交易确认日期等。 6、本产品存续期内,中信银行有权通过我行网点、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 7、投资者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相关信息公告。 8、本产品的相关信息以中信银行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
- 扫描以下微信二维码
- 获取更多精彩资讯内容
- 扫描以下微博二维码
- 获取更多精彩资讯内容